2015年05月21日 中國時報記者吳冠瑾/台北報導
「只要在網路上刪除文章就能賺錢?」大陸湖北警方偵破一起網路犯罪案件,犯人藉由不法手段駭進網頁,刪除文章賺錢,共22個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額高達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一名26歲從事刪文的嫌犯4年淨賺780餘萬元。
去年11月,湖北警方接獲線報,報案人稱以余某為首的犯罪集團以非法幫人刪文章牟取暴利,警方表示這個「刪帖集團」組織複雜,先由利用QQ群、公關公司招攬生意的「網路公關」接案,案子再轉交給充當中間人的「刪帖仲介」,仲介再將案子交給負責刪帖的「管理員」。事成之後,「刪帖仲介」與「管理員」按照二八分成。
中間人與刪帖駭客的身分複雜,警方調查,除了有大學生、教師、醫生、網路編輯外,甚至有公務人員和警察;26歲的余某雖然只有高中畢業,但酷愛電腦技術。他從2011年開始在網路上接單,以駭客技術和做中間人幫人刪帖,至今共獲利780多萬元,買了輛賓士車,還在縣城繁華地段購買豪宅。
舉報風潮 刪帖忙不完
「有人買就有人做!」余某說很多「客戶」都會緊盯網上輿論,一發現有負面消息便迅速聯繫網站要求刪除。許多網路公關公司和個人瞄準這一需求,扮演著「刪帖仲介」角色。
客戶群則以政府官員、知名企業和藝人為主,舉報官員的文章更是「刪除重點」。「特別是十八大後,出現過一股舉報風潮,那時我們的『生意』非常紅火,經常忙到凌晨。」
刪除豔照 藝人常下單
知名企業則是以刪除不利公司形象的負面文章為主;公眾人物、藝人的下單則是要求刪除豔照、個人隱私或成名前照片、影片等為大宗。
湖北警方目前已逮捕10人,將持續調查。
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資訊室主任吳坤財表示,他並無經手「駭客刪文章賺錢」這種案例,可以說相當罕見,「第一次聽到」。吳坤財說目前台灣的網路犯罪以妨害電腦使用罪、詐欺為主。
根據《刑法》第三十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第三百五十八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吳坤財補充說道:「大部分的駭客犯法都是在盜取個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