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投顧設稽核人員 明年3月上路

【蘋果日報陳瑩欣╱台北報導】

電視投顧名嘴解盤注意了。為提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內部管理的有效性及減少違規與糾紛案件,金管會昨公告,修正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已正式上路,要求證券投資投顧公司必須設立內部稽核人員,並給予6個月緩衝期,至明年3月5日起(不含3月5日)須符合規定。


金管會指出,這次修正範圍包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之1、第28條;其中,增訂證券投顧事業於各種傳播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者應配置內部稽核人員,以及規範內部稽核人員的資格條件、稽核報告內容,與未依規定配置內部稽核人員的處置措施。

分析師管理防弊

金管會官員指出,近年來投顧違規案件爭議很大,公司若可以落實內稽內控制度,使解盤、投資等作業程序,及分析師人員管理的問題可提前被查核、早一步掌握細節,對預防弊案發生有利,因此希望可以加入相關人員自有查核,建立業者自我發現問題的空間。

不過對部分規模較小、一時找不到內稽內控人才的投顧公司,金管會官員表示,已透過投顧公會輔導業者,希望在6個月內完全應有的人力建置,以利業者落實自我管理的責任。若期限已過但業者仍未改善,也會請業者說明無法配合原因,並酌情懲處。

據金管會至上半年統計,國內96家投顧公司中,約有37家分析人員經常在電視、廣播等媒體上解盤,但其中仍有16家投顧公司尚未設立內部稽核人員,未來將會進一步確認業者內部稽核人力是否已經建置,即使規模再小,也至少應設有1名稽核人員。至於輔導後仍不聽勸補強稽核人力的投顧公司,金管會表示,將可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規定,限制業者在各種傳播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降低投資人誤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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