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TRF違規再懲處9銀行 6家最重處400萬元罰鍰 國泰世華北富銀入列

2014年06月18日  【蘋果日報廖珮君╱台北報導】

9家銀行違規銷售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昨金管會懲處出爐,全處糾正,其中6家最重處400萬元罰鍰,2家處200萬元罰鍰。除永豐銀外,各銀行可望最晚9月,將可重啟銷售非避險(即套利)TRF商品。


這9家違規銷售TRF的銀行,包括中信銀、安泰銀、台新銀、台北富邦銀、玉山銀、國泰世華銀、新光銀、大眾銀和花旗銀,其中僅花旗銀因違規情節較輕,處糾正未罰鍰外。中信和安泰銀則處200萬罰鍰,剩下6家全處400萬元罰鍰。市場質疑這9家違規銷售最重僅罰400萬元,和永豐銀停止1年銷售TRF的重懲「差很大」,銀行局長詹庭禎昨解釋,因永豐銀交易量大、違規情節多,認識客戶、商品適合度等法遵情況違規較嚴重。

9家處罰較永豐銀輕

詹庭禎也說,這9家銀行違規情況,包括未依客戶交易目的、營收、淨值核給額度、商品上架審查鬆緊不一、未充分告知客戶最大損失、客戶風險集中度未有效控管等,但情節仍不如永豐銀重大。

金管會昨也通過銀行公會的「衍生性商品自律規範」等條文,詹庭禎說,各銀行未來想開賣非避險的TRF商品,需在3個月內將自律規範增訂在內部作業程序中,也就是說,最晚9月各銀行可望重新開賣非避險TRF。不過他強調,永豐銀仍1年內不准銷售TRF商品(避險和非避險),而9家有缺失的銀行,需由金管會認可改善缺失,及增訂自律規範,才准重新開賣非避險TRF商品,至於避險TRF商品仍可續賣。

據「衍生性商品自律規範」主要有3大面向規範,包括銀行對專業客戶和一般客戶銷售衍生性商品時,有7大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非避險的高風險商品,需設客戶「停損點」,目前多數銀行擬定客戶最大損失率約20~30%。

銀行主管說,這種類似「停損」概念套用在衍生性商品上,就是去再買一個選擇權,但商品報酬率就會下降。其次,非避險的高風險商品,銀行也需建立客戶「風險集中度」控管機制,明定客戶投資複雜高風險衍生性商品,限佔總交易的一定比重。據透露,金管會期盼這類高風險商品佔總交易量比重「最好低於5成」。

投顧業須設內稽人員

另外,昨日金管會也公布,投顧業者想上電視解盤台股,得先設內稽人員,也就是說投顧業須先設內稽人員,才准在各大媒體上做證券投資分析,而金管會將給投顧業者6個月調整期。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有37家投顧業者在電視、或是媒體上解盤台股,其中有21家已設置內稽人員,僅有16家須增設,證期局主祕周惠美昨說,增設內稽人員主要是希望提高投顧業者自律性、減少違規和糾紛案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