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0日
最近,阿里推出的娛樂寶,宣稱人人都可以當電影出品人,只要出100塊錢就可以投資電影,“有機會享受跟主演明星見面、獲得電影首映門票等娛樂權益,可參與同演員、製片人溝通,對電影故事有所影響”等等。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個營銷事件,沒有太在意,但隨着時間推移,媒體披露的信息越來越多,令我對阿里這款金融產品有了更深入了解的願望。然而,我開始搜集與之相關的公開信息后,發現它仍有許不解之謎。
“娛樂寶”是什麼?
根據公開資料,“娛樂寶”對接的實際上是一款名為“國華華瑞1號終身壽險A款”的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預期年化收益7%,不保本不保底;在產品生效日後有10天的猶豫期;1年內領取或退保收取3%的手續費,1年後自動全部領取;為防客戶資金風險,此次採取“單一客戶保費金額限額”的銷售策略,每人最大購買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人民幣。
如果僅僅保險產品的角度看,我認為這款產品毫無吸引力,因為它既不保本,也不保底,提前終止還要收3%的手續費,僅僅給了投資人一個虛無飄渺的預期年化7%的收益。這也難怪阿里對此產品的宣傳則絲毫不提它是一款保險產品,只是一再強化“100塊錢就可以投資電影”這個概念。至於“有機會享受跟主演明星見面、獲得電影首映門票等娛樂權益,可參與同演員、製片人溝通,對電影故事有所影響”等等,我估計跟買彩票中大獎的概率差不多。
截止到4月3日下午17時,阿里宣布娛樂寶首期四個投資項目全部售罄,共計78.5萬份,總金額7300萬元,共有22.38萬網友通過娛樂寶平台參與投資。看來網友們對阿里這款產品熱情確實蠻高的。不過,我想這些所謂的“電影投資人”大概不大清楚自己究竟買了一個什麼樣的保險,更不清楚自己如何參與投資電影和遊戲,以及自己在所投資的項目中獲得什麼樣的一個投資地位:是股權還是債權?如果是債權是有實物擔保?或者股權質押?還是貸款方完全是憑信用的?
保險產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保障為核心,是風險轉移的一種機制,通過保險可以將眾多單位和個人結合起來,將個體對應風險轉化為共同對應風險,從而提高了對風險造成損失的承受能力。這也就是大眾通常理解的保險或者保險產品。另一類產品上述的保險功能弱化了,而更加像一種理財產品。后一類保險產品包括分紅險、萬能險和投連險。而投連險是眾多投資理財保險產品中風險最大的,保險公司僅對身故提供保障金,投保人的收益主要取決於保險公司用保費進行投資所獲得的收益,既不能保證收益,也不能保證本金,因此,需要進行明確的風險提示。
購買了“娛樂寶”的“投資人”或許認為自己根本不在乎風險,反正錢也不多,而且確實看好自己購買的保險產品所投資的項目。然而,能力圈(微信號:AbilityCircle)認為:問題在於,其實你究竟是投資了這個項目還是借錢給這個項目,從目前披露出來的信息我們都並不清楚!
《第一財經日報》曾引述知情人士的說法,“這支投連險投向的是一個信託項目,娛樂寶僅募集7300萬資金,只佔該信託項目資金的一小部分。”知情人士更是向記者表示,該信託計劃是通過債權的形式投資電影。
我個人對這種安排持懷疑態度,原因如下:只有保險產品才能向大眾聚合小額資金進行投資,信託計劃則不允許聚合小額資金,如果保險只是信託計劃的一個通道,那麼這個信託計劃本身也不合規;而如果保險不是信託計劃的通道,那保險資金似乎沒有必須通過信託計劃進行投資,這不是額外增加交易成本么?無論是債權還是股權,保險資金都可直接投資。
知情人士還透露:為了保障資金安全,還通過商業銀行出具保本保息的保證函,如果項目出現違約,商業銀行將代替電影企業履行還款義務。這麼說來,這筆投資似乎是保本保息的,至少是保本的,那麼為什麼產品實際銷售時說是不保本不保息呢?我想一種可能是投連險本身要求不承諾保本保息,另一種可能就是根本不存在銀行保證函這檔子事。當然,我也相信阿里絕對不會允許“娛樂寶”的投資者面臨血本無歸的情況,而且應該會努力達到7%的年化收益,唯有如此,這個遊戲才能繼續玩下去。
到這裡,我要坦白地講我認為“娛樂寶”應該是個什麼樣的產品安排吧。
個人認為,賣“娛樂寶”這款保險產品的保費大概是作為一個優先資金參與對阿里所說的四個項目的結構性融資。但是,在這個案例中,保險資金作為優先資金的地位應該不像普通的優先資金那樣獲得一個固定收益率的回報,而是會根據項目的盈利情況獲得上會封頂而下不兜底的變動收益。以最受網友歡迎的《小時代3》、《小時代4》為例,如果這個項目最終大獲成功,投資收益比如說超過500%,我們通過“娛樂寶”給它“投資”了100塊的網友一年後也不大可能拿到600塊,很可能是107塊或者高一點比如說110塊——這要看阿里給這筆投資設定的收益上限;而如果這部電影賠本了,比如投資1個億,結果只收回了1000萬,等於說賠了90%,此時,投資“娛樂寶”100塊的人一年後只能收回10塊錢或者更少,因為還有很多其他發生的成本,比如交易成本、產品管理成本、產品參與各方要賺的利潤。當然,我也不排除阿里除了為“娛樂寶”設了產品收益封頂的同時,也對產品虧損設了虧損的底線,比如說最多只能虧損50%,如果阿里這麼做,那主要應該是考慮產品虧損對公司聲譽的影響。如果真如我所料,“娛樂寶”其實只是作為一種劣等的優先資金投資宣傳中所說的四個項目。
如果保險公司都玩“娛樂寶”
自從“娛樂寶”成功發售以來,據說不少國內外知名影視文化公司都找阿里洽談合作事宜,甚至還包括綜藝節目,希望嘗試這種與大眾互動的新方式。讀者諸君注意:這些影視公司根本沒把“娛樂寶”這事當作募資,而是作為“與大眾互動的新方式”,也就是說是營銷工作。如果是營銷工作,那這些影視公司是可以承擔一定的營銷費用的,因此,如果類似“娛樂寶”這樣的產品能在保險行業普及,是不是能給保險購買人至少一個保本甚至保息的承諾呢?
而如果類似“娛樂寶”這樣的保險產品被固執地按照投資理財產品來運作,考慮到電影投資的高風險,註定會出現血本無歸的情況,屆時這種保險產品就不太可能像現在的“娛樂寶”一樣銷售火爆,很可能的結局就是出現市場需求急劇萎縮,進而供給也會急劇減少。
也就是說,我認為如果將類似“娛樂寶”這樣的保險產品作為一種文化藝術產品的創新營銷策略,或許可以持續地運作下去;而如果作為一種不保本不保底的高風險理財產品,它註定會成為一種小眾產品,甚至可能消亡,或者將來其投資收益安排會發生改變,從保本到保收益都有可能,即來自保險的這部分資金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優先資金。
根據公開報道,“娛樂寶”這款保險產品是在保監會正式備案的,也就是說它聚合小額資金投資電影這種高風險標的得到了保監會的認可。其實,我一開始對“娛樂寶”通過保監會備案比較擔心,畢竟它是將全部保費投資在高風險資產上,顯然,保監會可以容忍的尺度高於我的想像。儘管單筆投資金額非常小,但我仍然不認為將小額資金通過保險產品聚合起來,然後投資於高風險產品是個好的商業模式。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類似“娛樂寶”的保險產品大量上市,每個人可以購買數十個甚至更多類似的產品,那麼針對每個人對每個產品的投資限額在消除風險上又有什麼意義呢?
保監會急於擴大保險業的規模的心情我是理解的,成立比銀監會還要早五年的保監會是“一行三會”中最弱的一家。根據保監會官方網站的統計數據,截止2013年,中國保險行業管理的總資產約8.3萬億,而同期中國銀行業總資產規模高達149萬億,是保險業的16倍。是不是銀行業一定就比保險業的規模大呢?從美國的經驗看,並非如此。實際上,在《財富》美國500強排行榜上,上榜的保險公司更多,行業總規模也比銀行業更大。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目前的保險滲透率還非常低,因此,保險業仍有非常廣闊的成長空間。不過,具體到“娛樂寶”,保監會放行則似有急功近利之嫌,因為我認為保監會對“娛樂寶”這款產品上本來可以給保險購買人更多的保護,也可以讓這個產品透明度更高一些,而不是任由設計和銷售方對其進行解釋和包裝。
作者的微信號:能力圈(AbilityCircle),歡迎圍觀交流。來源:虎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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